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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件诉讼指引
  发布时间:2014-06-16 10:04:59 打印 字号: | |

一、 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起诉状提交二份,均为正本,身份证、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均用A4纸。诉状上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二、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和户口本。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三、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责任编辑: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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