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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砖搭架强占土地 依法执行保护权益
--徐水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6-16 11:20: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徐水区法院通过强制清除成功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这起长达5年的矛盾纠纷终得以解决。

    该案中,张某于2012年向徐水区某村委会承包河坑8亩用于建设老年活动中心,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着手进行河坑填埋,并于20155月完成填埋工作。但王某在未经张某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在填埋河坑上垒砖、搭架占用土地种菜,经本村村委会多次协调未果。张某将其诉至徐水区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停止侵权,限期清除在张某租用土地范围内垒的砖、搭的架子等,并将土地恢复原状。王某未按时履行,张某向徐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水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其明确表示,如不在法定期限内清除在张某租用土地上的砖块等妨碍物,将对其进行强制清除。为促进乡里乡亲的关系和睦,执行干警多次对王某及其家人释法明理,要求其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王某态度抗拒,以种种借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后徐水区法院集结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助理、司法警察组成强制执行队伍前往强制清除现场,在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见证下对其租用土地上的妨碍物进行强制清除。在强制执行的震慑力下,被执行人王某也不再进行阻扰,历时近四个小时徐水区法院完成场地清除并当场将土地交付于申请执行人张某,该起强制清除行动得以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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