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水法院大王店法庭在特邀调解员谢某某的配合下,成功解决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使原、被告双方打开了心结,化解了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9年6月份,原告谭某国的母亲(已故)与被告谭某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由被告承租原告家庭的承包地耕种农作物,租赁期限为7年半,租金每亩800元,土地8.5亩,租金共计6800元,每年分两季结清。后原告发现被告并非在该土地上种植农作物,而是种植草皮,原告担心破坏原本土壤层,多次找到被告协商要求其停止破坏承包土地的行为,但被告依然置之不理,至此原告将被告谭某顺起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员合力“温情调解”
俗话说,远水唔救近火,远亲唔当近邻。承办法官翻阅卷宗后发现,原告谭某国和被告谭某顺过去并没什么矛盾,而且原、被告以后还要继续做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承办法官优先采用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入户调解的方式,尽可能将矛盾纠纷从最根源处化解。
特邀调解员谢某某收到案件后,经了解案情,凭借经验与法官进一步沟通,马上组织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根据矛盾争议点,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先让双方当事人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双方各自陈述自己的意见后,特邀调解员及法院工作人员到案涉土地实地了解土地现状并现场进一步调解,最终在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通力合作下,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温情调解”避免了原、被告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在案件纠纷化解后,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解民忧 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送至大王店法庭,予以表示感谢。
徐水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便民调解平台,不断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理民事纠纷。特邀调解员机制是徐水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徐水法院将继续推行纠纷联动解决机制,继续加大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