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锦旗故事|“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进行时】人民法院为人民 执行得力暖人心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04-24 16:03:16 打印 字号: | |

一面锦旗,表达群众的认可;一声感谢,激励法院人的信心。近日,徐水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事人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 执行得力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示感谢。



基本案情

原告任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年被告因承包门窗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约定了月利率、借款期限,并出具了借条。到期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利息,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本金及剩余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中,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系统查控其名下财产情况,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期间迫于执行震慑力,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偿还部分借款,但李某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偿还剩余借款。执行干警考虑到李某当时的经济情况及双方多年的朋友关系,与任某沟通后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任某偶尔也给李某打个电话询问情况但一直也没有回信。

直到最近,任某来徐水办事,咨询了案件进展情况。经执行干警对接后,申请人得知李某已经过世后,要求由李某的儿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该村村委会成功找到李某的儿子小李,经过沟通,发现小李对这笔债务一无所知,执行干警通过诉讼阶段的卷宗让小李详细了解了案件的经过。在弄清楚事情前因后果之后,小李说:“我父亲虽然去世了,但这钱确实是他欠下的,我愿意替他还。”最终经过双方协商、核算,小李当场履行完毕。小李说:“虽然我父亲现在不在了,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为儿子,我有责任帮他履行他的义务!”

法官说法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人民法院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暂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之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在“终本”后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依职权恢复执行。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责任编辑:政治部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

邮编: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