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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生态日】“声”入群众,徐水区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3-08-16 09:16:52 打印 字号: | |

2023年6月28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以司法护蓝绿

为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中贡献司法力量,8月15日上午,徐水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水利局等单位相聚瀑河水库,挂牌成立“徐水区法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保护瀑河水域生态环境有了有力抓手和重要阵地,将进一步凝聚更多力量共同参与到守护绿水青山的行动中来,推动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为品质之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以文化润人心

挂牌仪式结束后,为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徐水区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政治部、青年学生志愿者代表在瀑河水库开展喜迎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徐水区法院干警与青年学生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生态日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生态兴则文明兴。下一步,徐水区法院将继续立足于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保护徐水区域绿水青山净水提供有利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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