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以司法护蓝绿
为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中贡献司法力量,8月15日上午,徐水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水利局等单位相聚瀑河水库,挂牌成立“徐水区法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保护瀑河水域生态环境有了有力抓手和重要阵地,将进一步凝聚更多力量共同参与到守护绿水青山的行动中来,推动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为品质之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以文化润人心
挂牌仪式结束后,为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徐水区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政治部、青年学生志愿者代表在瀑河水库开展“喜迎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徐水区法院干警与青年学生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生态日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生态兴则文明兴。下一步,徐水区法院将继续立足于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保护徐水区域绿水青山净水提供有利司法保障。